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改、扩建房屋不节能不予验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6:05 成都日报

  查看今日PDF版内容

  PDF版阅读说明

  新、改、扩建房屋不节能不予验收稿件来源:成都日报2005-6-17 5:14:16

  今年5月1日开始,成都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居住建筑(农民自建房除外)都应严格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四川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现行建筑节能标准。

  对未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的项目不予竣工备案,对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建筑节能规定,又拒不整改的,应按相关管理条例、规章进行处罚。同时,还要求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执行。

  据了解,从2002年1月起,我市便要求新建建筑工程必须贯彻执行节能标准,未实行节能标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设计审批、开工报建和竣工验收的有关手续。

  目前我市节能正按50%的目标稳步推进,成都的节能示范工程证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不仅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能获得可观的社会效益。

  据了解,居住建筑如采取增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供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等节能措施,在保证夏季室内26℃-28℃,冬季16℃-18℃的前提下,采暖和空调的能耗可节约50%。本版采写李麦摄影陶志民

  首 页

  要 闻

  国内要闻

  国际要闻

  城市报道

  区县报道

  社会新闻

  体育报道

  财经报道

  证券报道

  文艺报道

  副 刊

  专 刊本网站信息由四川新闻网维护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2005成都日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