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措施保卫校园 公安机关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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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6: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 校园安全牵涉亿万家庭,长期以来为社会各界所瞩目。公安机关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公安部16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对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治,认真落实8条措施,对责任不落实者将从严从重查处。这八条措施分别为: 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据统计,我省有各类学校和幼儿园7.1万多所,在校学生和儿童达2500余万人。年初以来,全省已查处涉校案件200余起,136名违法犯罪人员受到打击处理。记者李红汛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