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恶魔团伙”滥杀无辜 先后杀死3人,主犯昨天被处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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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7: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家住兴义市胜利路29号的陈斌,从来不务正业,在没钱花销的情况下,便想起了抢劫的士司机的门路,邀约朋友持刀将抢劫的目标对准的士司机,三个月作案4起,杀死1名的士司机。6月16日上午,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受省高院委托,依法对抢劫团伙主犯陈斌进行公开宣判后,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据了解,2003年8月5日凌晨3时,陈斌与陈跃、李向锋共谋后,在兴义市云南路搭乘贵E12675号夏利的士,当车行至田坝街时实施抢劫,将司机陈某杀成轻伤,抢夺现金110元和手机一部;同月13日凌晨4时许,上述三被告人在兴义市人民医院门诊部门口搭乘贵E12658号夏利的士,当车行至田坝街28号门前时实施抢劫,因司机胡志洪反抗,被陈斌持匕首杀死;同月27日凌晨,陈斌与李向锋搭乘贵E21155奥拓的士,车行至兴义市法院宿舍门前时,二人将司机邹某杀伤后把车开至敬老院门前,在车内搜得现金100元后弃车逃离;2004年2月17日凌晨5时许,陈斌与被告人戴时军搭乘贵E11541号奥拓的士,当车行至米厂路时,二被告对司机梁某实施抢劫,抢得现金200元及手机一部。 据介绍,陈斌团伙还滥杀无辜。1999年7月1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陈斌、李向锋、龙翔到兴义市街心花园二楼一废弃的台球室内,发现在此睡觉的贺兵,三人强行将贺兵带到黔西南州交通局宿舍门口处后,陈斌持匕首将贺杀死。2003年9月13日晚9时许,被告人陈斌、李向锋、陈跃在兴义市三月桥二巷李向锋女友付某租住房屋处,与王忠刚、曹家超、魏伟等人因口角而发生斗殴,陈斌持匕首将曹家超杀死,将王忠刚、魏伟分别杀成重伤、轻微伤,当晚李向锋打电话将杀人之事告诉其女友付某之母罗力芸,罗为三被告人逃离出谋划策并资助2000元,又伙同被告人王萍等人到兴义市坪东收费站查看有无公安干警拦截,三被告人遂潜逃至水城县躲藏。 法院审理认为,陈斌系该案主犯,且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遂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以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李向锋、陈跃无期徒刑,判处戴时军有期徒刑七年;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龙翔有期徒刑四年;以犯窝藏罪判处罗力芸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陈学芬免予刑事处罚;以犯抢劫罪、窝藏罪判处王萍有期徒刑五年。 作者:谭诗久 尤立宪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