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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亭报警点设到学校旁 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21 水母网

  早报讯昨天,公安部出台了确保学校和幼儿园及其周边安全的措施后,青岛市公安局立即制定细则:学校周边歌舞厅、录像厅严格管理;学校里要设置专门的警卫;交警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等。

  专职治安员“站岗”

  首先,各分、市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暂住人口以及出租房屋、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场所的清理整顿,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玩具制品,铲除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其次,各分、市局配合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严查不洁饮食摊点;对于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周边地区,设立专门的治安岗亭和报警点,严密防范发生重大社会治安问题。

  民警护送孩子上学

  细则规定,各派出所安排民警带领协警员在学校、幼儿园门前上岗执勤,维护治安秩序;在学生上下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安排110警车加强对重点路段和易发案部位的治安巡逻,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交警部门在学生上学、放学和幼儿园儿童接送等重点时段,在学校和幼儿园门前派驻民警,疏导交通,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校卫警官”保娃娃

  各分、市局和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安全保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交通方面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安全保卫措施;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配置保卫力量,加强对学校保卫工作和群防群治组织的指导,严格门卫登记和证件核查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各分、市局要全面实行“校卫警官”和“法制副校长”制度,做好选聘和培训工作,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要达到100%。各派出所要会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王建华陈勇)

  新闻背景

  校园安全牵涉亿万家庭,长期以来为社会各界所瞩目。公安机关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公安部16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这八条规定的,群众可向110举报。据新华社责任编辑:邱雁(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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