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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排查逐户整治 岛城开始全面清理餐饮业无证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21 水母网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卫生安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市卫生局决定,从现在起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餐饮业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清理整治。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上半年的集中整治,我市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较以往有了进一步改善。但是,仍有一部分中小餐饮单位无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为此,此次专项整治将本着引导守法、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原则,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将通过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将整治与促进、打劣与扶优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取缔一个、教育一批、促进一片的目的,全面提高从业单位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水平,在全市营造守法经营、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从6月15日起,各区市卫生局对辖区内无卫生许可证加工经营食品的单位和组织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于6月30日前办理卫生许可手续。对于不符合发证要求而又拒不整改的,或经过多次指导仍达不到标准的餐饮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若继续营业则依据《食品卫生法》予以取缔。对于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但超出许可项目加工经营食品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超范围加工经营的项目视为无卫生许可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据《食品卫生法》予以取缔。对于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但未及时进行年度审核的餐饮单位,若符合要求则督促向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提交核证申请;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若继续营业则依法予以取缔。

  6月21日开始,我市卫生部门将再次对全市范围内的中小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深入排查不遗漏,逐户整治不手软,巩固成果不回潮”。对卫生条件和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单位,将联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停业或取缔。

  7月下旬,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已经被取缔的无证单位采取“回头看”的形式,逐一检查,防止反复。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对于新发现的无证单位,发现一家、关停一家,促使餐饮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本报记者王丽艳)责任编辑:邱雁(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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