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子女上本科 一次性资助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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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53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通讯员 杨锋安 记者 刘燕)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民政局获悉,西安市日前接连出台了两个资助低保对象子女就学的文件,确保全市低保对象子女在9月份顺利入学。 根据西安市民政、财政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有关部门对通过今年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录取的计划内统招生,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对通过今年中考,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高中生(含中专生和技校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符合资助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子女,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到户口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或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领取存折、本人《残疾人证》,到户口所在区县残联办理。 西安市民政局还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就学的城市低保对象子女实施分类施保。其中,对正在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就学的低保对象子女,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再给学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保障金。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学的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低保对象子女(含在成人高等院校举办的普通专科班就学的低保对象子女),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再给学生每人每月增加30元保障金。保障对象子女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含两个)分类施保条件的,按照补助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