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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网谈:签廉政合同等,是无意义秀招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24 人民网

  近日,媒体登出消息:成都市新都区83名新任领导干部将首批签下该区廉政承诺书。根据该区纪委、监察局此前制定的《关于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的意见》,全区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

  此消息一出,在网友中又立即引发争议。有网友说这是毫无意义的秀招;也有网友说,它有着教育和提醒功效,如果真有人不履行合同,就可依法追究“违约责任”了。

  不仅仅是签订廉政合同一事,妻子监督丈夫、“小眼睛”盯“大眼睛”、发廉政短信等等反腐招法,也都曾引起网友热议。

  这些廉政招法,真的是毫无意义的秀招吗?它们之于反腐倡廉,到底有没有功效?效用有多大?意义何在?欢迎来信探讨。

  您可就一种廉政举措,具体阐述观点,也可概括整体情况,发表看法。文章要求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字数不限,欢迎踊跃赐稿。文章将在人民网观点频道刊出。

  投稿信箱:opinion@peopledaily.com.cn。

  人民网评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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