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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6日公布维护校园安全八条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27 扬子晚报

  据新华社电 校园安全牵涉亿万家庭,长期以来为社会各界所瞩目。公安机关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公安部16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这八条措施分别为: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这八条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沈路涛)又讯省公安厅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省各地公安机关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为建设教育强省服务的水平。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学校师生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各类犯罪团伙滋扰校园,严防发生有影响的大要恶性案件;快侦快破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沈宫轩 徐丹) 链接 公安部统计显示:2004年,公安部接报严重危及师生和幼儿园儿童的恶性刑事案件67起,共造成50人死亡、171人受伤;学校和幼儿园共发生火灾事故799起,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共有4205名学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2.1万名学生受伤。近期,一些地方又接连发生涉及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3月8日,山东一辆接送幼儿园儿童的校车因司机违规操作引发火灾,造成12名儿童死亡。4月2日,一名在广东打工的人员因多次讨要工资不成,闯入校园持菜刀疯狂砍杀学生,造成8名学生被砍伤,其中6人重伤。(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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