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查车致人亡法庭调解作赔偿死者家属获赔3.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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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36 东方今报 |
今报驻马店讯昨天,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行政赔偿案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协议:被告确山县司法局和县农机局分别赔偿原告1.8万元和1.9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004年6月12日,确山县司法局普会寺司法所长高建军和县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站监理员沈刚,分别着制服并租用一辆昌河面包车下乡检查农用车办证情况。当晚8时许,高建军和沈刚在返回普会寺乡途中,遇见该县刘店乡董埠口丁庄村村民丁威驾驶的一辆无牌照农用四轮车,即拦截检查。在追赶过程中,丁威驾驶的农用四轮车因速度过高,造成乘坐该车的村民丁何伟被甩出车外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高、沈见状驾车逃离现场。 事情发生后,确山县检察院对高、沈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法院刑事判决确认高、沈二被告人滥用职权罪名成立,行政判决确认其行为违法,同时,作出对高建军拘役6个月、缓刑1年的判决。 今年3月24日,受害人丁何伟的妻子董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山县司法局和县农机局赔偿其各种损失206612元。昨天,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上述协议。 作者:记者 王耀成 通讯员 王喜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