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管理大检查下旬展开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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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0:17 南方日报 |
行业动态 从6月21日到30日,省厅港航局将组织水上交通管理大检查督察小组到佛山市各区进行抽查工作。 今年6月是水上交通管理大检查月,这次大检查主要对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和进出我省境内各港口营业性运输船舶(含港澳航线)进行水路运政、航道管理检查。 本次大检查重点查处未领取《船舶营业运输证》、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对港澳航线船舶不作航行中途检查,只在港口码头靠泊时检查。对违章船舶作出处罚,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程序及执法文书。 检查的重点项目: 船舶运输经营人的经营资质是否达到规定的条件,经检查达不到规定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达不到规定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 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证》是否有效; 船舶是否按营运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船舶《水路运输管理费缴讫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中“年度船舶缴纳运管费记录”是否有效; 水路运输服务业有否给“三无”船舶代理船舶业务; 是否按规定使用广东省统一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发票; 是否按规定缴纳水路运输管理费;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国际船代企业有无超越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国际船代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经营情况报表; 境外航商常驻代表机构是否取得交通部的批准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有否违规直接或变相开展经营性业务; 国际船代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国际船代企业、境外航商常驻代表机构是否按规定实施网上备案; 船舶是否按规定缴纳航道养护费; 是否存在降低标准收费、跨辖区收费的行为; 检查沿岸港口、码头有否申报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 米娜 邓吉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