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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7月全部“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0:17 南方日报

  行业动态

  记者近日从交通部门获悉,佛山市的港口码头有望在7月份全部实施“持证上岗”。

  去年6月1日施行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现有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港口经营许可、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逾期未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的,不得进行港口经营和相关活动。但由于港口法的颁布时间较晚,佛山大部分的港口码头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施行之前就已经使用数年,因此,让这部分的港口码头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成为了相关职能单位的头痛问题。

  据了解,申请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资料。其中,最难让这批老港口、码头提供的是竣工验收证书及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而这两项文件是在以前没有提供的,现在更加无法备齐这些材料。因此,这不仅让企业为难,更让职能部门感到棘手。

  针对这种现象,有关部门专门研讨审批许可证的程序。“最后决定采用比较简便的程序,只要港口能提供任何一个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书,就给予认可,因为绝大多数港口是满足不了法定条件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考虑一些新办法,采取比较宽松、灵活的办法,既照顾历史,又兼顾现实,在保证已有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逐步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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