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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纺织品出口数量安排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0: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前日公布了2005年至2007年中欧10类纺织品出口数量安排,有关官员表示,商务部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出口数量分配的细则。

  这一数量安排是在中欧11日凌晨签署的“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的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做出的。

  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0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双方同意,在2008年全面放开纺织品市场前,对上述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一定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出口数量。

  套头衫裤子女士衬衫增长率低

  在最新公布的数量安排中,中欧双方把其中9种纺织品于2004年4月到2005年3月的出口量作为计算基数,根据不同品种,按照每年8%至12.5%不等的增长率确定了最近三年的出口数量。而亚麻纱的计算基期为2004年3月至2005年2月。

  其中,套头衫、裤子和女士衬衫的增长率最低,在2005年6月11日至年底为8%,2006年和2007年分别提高到10%。床单和桌布的年增长率设定在12.5%。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专家梅新育认为,在数量安排中,中欧双方在确定合理基数时把今年一季度配额取消后的出口额考虑了进去,另外,增长率的设定也高于原来欧盟提出的7.5%的设限幅度。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专家张燕生也把目前的数量安排看成是一个“有限的双赢”,因为目前数量安排中的基期设定以及增长幅度的安排对大部分的中国纺织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专家们普遍认为,备忘录的签署并不意味着中国纺织品的出口从此可以一帆风顺,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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