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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在建筑背后的司法文明,走进中级法院审判新大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0:2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将于7月1日正式启用。昨天上午,记者提前走进大楼,市中院两位副院长详细介绍了隐藏在建筑背后的司法文明。

  朴素的法治广场

  沿着石质台阶缓缓而上,绕过种着矮灌木和小树的花坛,可以走上楼前百米宽的矩形广场,宽阔质朴的风格令人心生坦然。广场四周栽满了剑兰,郁郁葱葱,还有供人歇脚的石台,坐一坐,烦躁之气顿消。似乎感觉不到已经站在审判大楼的二楼平台。进入大门,经过安检,再凭公民身份证到窗口领一个旁听证,就可以正式进入总面积超过2.2万平方米的审判区了。中院副院长姜洪鲁介绍说,审判大楼不同于机关办公楼,是解决民间纠纷的公益场所,应该是开放、通透和亲民的。即使不是诉讼当事人,所有想要了解审判、旁听庭审的市民都可以凭公民身份证自由出入,只要你遵守起码的公共秩序。新的审判大楼前看不到威严的石狮,厚重的铁门,只有平缓的台阶和朴素的法治广场,市民们可以在上面休闲、了解法院的审判信息。

  寓意深刻的浮雕

  进入审判区,最先牵住视线的,是大厅正前方高约9米的褐色“山”形城墙浮雕,一根金属质的“准绳”从山顶正中直落山底。走近了会发现,刚才还是一块块砌墙的城砖成了一个个“法”字,字体也从山底部的大篆逐渐变成山顶的宋体,仿佛穿越时空隧道从远古走到了现今。中院副院长吴平介绍说:“法字为砖砌成山形,寓意执法如山、法重如山;‘法’的字体变化,象征法制不断完善进步的发展过程;城墙和城门凸显古都南京的地域特色;正中垂下的‘准绳’,则代表以法律为准绳、法官居中裁判等含义。我们想表达的是法律的威严庄重和追求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

  方便诉讼当事人

  大厅两侧各有一段平缓宽阔的阶梯,六七个人并肩上下也不觉得拥挤。2号法庭的木质大门缓缓打开,高悬的国徽、稳重的法官席给偌大的审判区平添肃穆威严之感。法官席下首两侧,“八”字形分列着诉讼原、被告的座位,后面各有一间休息室,可供各方当事人庭前、庭中休息。正对法官席的旁听席呈阶梯状由上而下,规规矩矩地摆放着几排褐色木制长椅。据了解,3楼至18楼,共设有大、中、小法庭30个,调解室14个。此外还有当事人接待室5个、人犯羁押室24间,每层均设诉讼参与人休息室、茶水间、电话间,还配有残疾人专用电梯和专用卫生间。有意思的是,审判区内的通道宽度一般都在2.5米以上,而同一楼层的法官办公区里通道宽度只有1米多。姜洪鲁说,审判大楼不是法官的办公楼,提供良好的审判场所才是它的主要功能。明白了这一点,就能理解我们为什么会把最宽敞的走道、最先进的设施和楼外风景最好的东北角全都留给诉讼当事人了。我们希望这些精心的安排,能够舒缓他们心情,缓解诉讼带来的压抑和紧张。

  全市法庭联网直播

  这是比较直观的说法,它的正式名字叫审判信息收视室。室内有很多屏幕,每个都配有耳麦。据介绍,将来,这里可以实现与全市各区级法院的远程联网,市民在这里可以看到全市当天正在开庭的任何一个公开审理的庭审现场。目前已经实现与本审判大楼内的30个法庭的远程联网。审判区内共有6部电梯,除了3部公众电梯和一部残疾人电梯外,还有两部构造特殊的专用电梯——囚梯。囚梯的外观没什么特别,只是坐在电梯里的人必须刷卡才能打开电梯门。从囚车上押下囚犯,可以不必经过大厅直接被押入囚梯,设置好停靠楼层后,囚梯将直达审判法庭,以确保审判万无一失。院长访谈一

  姜洪鲁:法院应该是亲民的

  只要有建筑,就会有建筑文化。听记者问起审判大楼的“文化”,南京中级法院副院长姜洪鲁笑了:“执法者的理想——黑白分明、执法如山、明镜高悬,这些全都写在大楼外墙上了,你看不出来吗?”对呀!这座现代感极强的大楼,通体除了黑、白两色,绝对找不出第三色来。黑色大理石幕墙从楼顶正中直贯楼底,加上大楼两侧的黑色断墙、楼底花台的黑色围栏,正好组成一个巨大无比的“山”字!可高悬的“明镜”在哪儿呢?姜洪鲁再次指点迷津:“喏,顶楼两侧、嵌入白色幕墙上两个巨型的矩形就是啊!夜幕降临,它还会发出夺目的明光呢。”在人们印象中,似乎只有具有威慑力量的建筑才是法院的标志。姜洪鲁却不这么认为,他说,这种建筑风格的法院,恐怕难以对司法产生亲近感。法院建筑的主要作用是为解决民间纠纷提供场所,经济和法制越发达的地方,市民和法院打交道的机会越多。所以好的法院建筑,既要使民众感到法律的威严,又要贴近社会、亲近民众,给民众提供更多参与法治活动的机会和场所。正是基于这种先进的司法理念,他们才在大楼前设计了法治广场。“我们原来设想这是个完全开放的广场,没有高台阶,也不设铁栅栏门,就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广场,有老人纳凉、孩童玩耍。”姜洪鲁说,“但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综合原因,只能暂时放弃当初的设想,等待时机成熟的时候再来实现。”院长访谈二

  吴平:一件得意之作

  听南京中院的法官说,副院长吴平看这座审判大楼,简直就跟看自己的孩子似的。因为从大楼破土动工开始,分管基建的吴平就一直被它所牵挂。在吴平的记忆中,这座大楼是该院自1973年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建设。“大楼占地4513平方米、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其中审判区及辅助用房面积约占2.2万平方米……”没看任何资料,吴平一口气报出一连串数据。提到“文化”,吴平说得最多的就是那个“法文化”浮雕。忽然,他又想起了什么似的说:“我们还有两个好东西呢!”因为还没有取名,吴平花了很多时间解释自己的想法:“一个是‘两只手在一摞图书上相握’,青铜的。取‘握手言和’、‘和谐’之意。第二个‘好东西’是“两本放在地上的书”,一开一合,打开的那本是《宪法》。吴平说,两本书以后会放在办公区的入口处,提醒每一位法官“我是法官,我的职责是依据国家根本大法,公正地办理好每一件案子。” 通讯员中新 金陵晚报记者毛蕾(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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