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欧纺织品出口额度分配方案首度“浮出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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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16 中国新闻网 |
昨日,记者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官方网站和消息人士处获悉,《纺织品临时配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核心内容,对欧纺织品出口额度分配方案首度“浮出水面”。 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官方网站仅对会员开放的信息称,《办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出口企业资格认定,企业申请出口数量依据标准,新增企业分配、港澳地区安排方式等。 对于出口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纺织品一体化后,对设限国家有出口实绩的企业才具有资格申请许可证。对于企业出口数量,《办法》规定,以今年1-5月企业出口实绩为计算依据,对设限国出口量占申请出口数量权重的70%;对全球出口量占申请出口量权重的30%;《办法》还指出,港澳地区在内地的加工贸易不受数量限制。同时,商务部还拟将拿出出口配额总量的5%,用于新增企业的分配。 另据了解,商务部将很快在其官方公布《纺织品临时出口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14日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在召集全国62家纺织服装进出口大型企业会谈时强调,商务部将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力求使《纺织品临时出口配额管理办法》相对合理。企业反应分配办法体现公平 江苏吴江祥盛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总经理申素琴称,企业申请配额数量仅依据今年1至5月企业出口实绩计算,值得商榷。她同时表示,在配额的分配上,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都被置于同一个标准下对待,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也充分体现了配额分配的公平原则。拿出配额总量的5%,分配给新增出口企业,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政府对成长型出口企业的支持和鼓励,更好地体现了配额分配的公平原则,充满人性关怀。(记者李武)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