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污水费不宜超1元/吨(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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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27 东南快报 | ||||||
昨日上午,来自社会各界的36名代表(30名正式代表,6名特邀代表)齐聚厦门宾馆明宵厅,就厦门未来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自来水价格结构性调整等问题展开了长达3个半小时的激烈“辩论”。 据厦门市物价局统计,参加听证会的36名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中,有34名代表作了发言。30名正式代表中,有27名代表明确表示赞成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另外,有8名正式代表没有表态说明所支持的调价方案。 来自厦门市经发局的李敏说,比较东部几个沿海城市、特区和中心城市,厦门的污水处理费确实偏低。27名代表基本赞同李敏的观点,认为厦门应该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有代表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充分考虑收费标准提高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影响,调价幅度会不会过大?步骤会不会过快? 原厦门市计委主任郑金沐认为,生活污水费关乎国计民生,应与其他用水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提价。郑给出了自己的“价格底线”——居民污水费的最终价格不能超过1元,郑的观点得到了近10位代表的响应。 此外,不单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要分类,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之间收费标准也要进一步细化。 厦门市水务集团总经理吴灿东表示,水务集团将以不同形式继续了解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在综合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方案上报市政府。 听证会30名正式代表意见 方案一:一步到位涨至1.11元/吨 拟于2005年7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50元/吨一步调整到1.11元/吨。 方案二:先涨至1.01元/吨,后年涨至1.24元/吨 第一步拟于2005年7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50元/吨调整到1.01元/吨;第二步拟于2007年7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再次调整到1.24元/吨。 方案三:先涨至0.85元/吨,明后年均再涨一次 拟于2005年7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50元/吨调整到0.85元/吨;再次,拟于2006年7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1.15元/吨。 最后,拟于2007年7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1.25元/吨。 方案四: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涨至0.9元/吨 拟于2005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50元/吨一步调整到0.90元/吨;工业、商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由现行的0.50元/吨一步调整到1.3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由现行的0.50元/吨一步调整到1.60元/吨。 仅一代表提及物业代收水费 昨日的听证会上,听证内容之一的拟由物业代收水费,仅有一位代表提出,水费采用分段计费,二次供水采取趸售。其他代表中,无人对该话题发表观点。(方案一是给物业一个“批发价”,物业公司按一般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向终端用户抄表收费,并负责相应管理。方案二是物业公司的劳务收入与水费回收率挂钩,高于80%部分,双方五五分成,低于80%差额部分,由物业承担。)有代表认为 岛外供水提价应先缓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能源部经理杨金镜说,简单通过一条水网相接,就要求同安、翔安与厦门岛内“同网同价”,是不是过快了点? 杨金镜表示,优惠的水价、电价,一直是吸引外商来同安投资的一道“招牌”菜,况且岛外农村供水也正在逐步开展,如果突然将同安、翔安水价提到1.8元,是否会导致老百姓“望水兴叹”。 有代表建议,今后岛外水价调整是否也能体现城乡差别,给岛外适当的供水优惠,同时延缓同安、翔安自来水价格与其他区同价的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