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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七千余人退出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2:14 兰州晨报

  民政部门复查3个月:死亡、重户、重新就业、收入超标者为数不少兰州七千余人退出低保

  本报讯(记者于青元)6月1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兰州市全面落实了省委书记苏荣的批示精神和省政府低保标准提高10%的政策,并对兰州市低保家庭分四类建档,重点建立了审批管理责任制、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申报核查制度和城市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

  据了解,兰州市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五区提高到190元,三县提高到143元。

  5月份全市保障人口49512户,118390人,当月发放保障金959万元,人均补差81元。

  1-5月份,共支出保障金45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7万元,提高标准后人均补差增长10元。

  经过近3个月的全面复查,兰州市共有7416人退出低保行列,其中包括因死亡、重户、已办退休手续、就业上岗、收入超标等原因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未按规定时间续保登记而自动放弃低保待遇的对象和主动要求退保的人。

  复查工作做到“三见面”兰州市民政局从4月份开始,安排了3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城市低保对象的复查工作,做到了“三见面”,即:与保障对象见面,与邻居见面,与原单位或社保部门见面,切实查清了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目前,复查工作主要任务已基本结束。经初步统计,这次复查全市共走访调查50293户,新纳入保障2247户、5473人,取消了2790户、7416人的低保待遇。

  低保家庭按四类建档据悉,目前兰州市低保家庭分四类建档,第一类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第二类为因病、因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家庭和家庭主要成员属于“4050”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且未就业,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短期内脱困无望的家庭;第三类为具备劳动能力和再就业条件的失业、下岗人员和其他人员;第四类为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生活费的退休人员、待安置的退伍士兵等特殊人员,制定了不同类型保障对象补差标准和审批管理的具体规定,使保障和管理重点更加突出。

  分类后各类保障人口分别为:第一类837户、917人,第二类15487户、37128人,第三类28262户、73428人,第四类4927户、6917人。

  “第三类”人员须每季续保今年民政部门重点建立了审批管理责任制、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申报核查制度和城市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规定第三类保障人员必须每季度提出续保申请,从严审批。第二、三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申请低保时必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求职登记。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就业培训、推荐就业的,不予受理低保申请。(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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