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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进校园当法制副校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2:14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仇勇刘志广)为了遏制校园周边治安案件的发生,6月16日,公安部公布了8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8条措施中,要求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据悉,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这8条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对此,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省公安机关还没有接到公安部的有关通知,但这8条举措获得了广大师生尤其是学生家长的一致欢迎。

  公安部八条措施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2.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4.每月选派民警至少2次到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5.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6.在学校、幼儿园门前设置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7.在有条件的学校或幼儿园设置放学时段临时停车位,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8.对寄宿制学校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监督,并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到通知就落实

  16日中午,公安部通过央视面向社会公布了这8条举措。记者获悉之后,立即与省公安厅取得了联系,但省厅相关职能部门都还没有接到公安部的通知。省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旦接到公安部的通知,省厅将在仔细研究之后尽快安排各级公安机关落实、执行。兰州走在了前列

  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公安机关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例如许多派出所就向辖区学校派出了法制副校长,将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一些中小学的校门附近,上学和放学时也经常能见到交警和110巡警的身影。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作用。家长表示欢迎

  当前,兰州市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秩序虽已明显好转,但是,偷盗、拦路抢劫学生财物的案件还是时有发生。另外,部分学校门前还存在环境差的情况。兰铁二中一位初二学生的父亲就说:“放学路上经常有人抢钱,还有人打架,弄得孩子心里很害怕,我们家长上班时也不安心,所以天天得接送孩子。

  公安部的政策是好的,希望尽快落实,以解家长心头之忧。” 学校将积极配合

  采访中,所有的学校和老师都对这8条举措表示了欢迎。兰化一中校办穆主任说:“我们学校在几年前就有了法制副校长,平时他们主要通过讲座、座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普法教育,有时他们也会参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使得学校的处理、处分合法、合情、合理,对学校来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效果明显。”城关区定西南路幼儿园的潘老师告诉记者,8条措施很好,希望能够尽快落实,学校欢迎公安机关推出这样的举措,也会给予积极配合。

  本报记者仇勇刘志广(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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