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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何时让消费者省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3:11 金豹网-锦州晚报

  随着手机的普及,消费者对手机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日渐突显,几乎成了消费者始终无法治愈的伤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开通两年多来,受理手机方面的申诉一直居高不下。6月8日,工商部门公布了近日对我市手机市场的调查结果。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目前,我市手机市场存在着诸多问题。售后服务让消费者闹心除了一些手机本身存在的通话质量差,无法正常接收,断线、掉线,自动关机,按键失灵,电池待机时间短或充不进去电,黑屏等质量问题外,经销商的售后服务也成了让消费者闹心的事。

  问题经销商:目前全市还没有一家售后维修部门具备维修主板的能力和权限,一些维修单位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维修人员素质、技术参差不齐,不能判断故障情况,只能返厂检测。不当面检查却以消费者人为损坏、主板进水等借口拒绝维修;不明示故障原因、部位零件而随意乱收费,损害消费者知情权。

  经营渠道不规范,有的经销商违规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手机和水货手机,夸大手机功能,出现说明书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相符等现象。

  逃避法定责任义务,不提供发票和“三包”凭证,保修期内减轻或减免“三包”责任,手机维修故意不做记录,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机。

  有的经销商无论大小问题都要求消费者检测,真正的目的是让消费者“知难而退”,由于一些故障无法进行鉴定,责任不清,导致消费者来回奔波,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工商部门:对于存在的手机出现性能故障后,经营者以返厂鉴定为借口拒绝三包的;应提供备用机而不提供备用机;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于一些商家和厂家的虚假报价等问题,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销售贴牌机、冒牌机等问题,工商部门将按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收取外包装盒费用的问题,经销商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工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出租柜台出现的问题,出租方应加强对出租柜台的管理,出现问题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均负有责任。工商部门将加强对出租柜台的日常监管,加强巡查。

  对于销售手机商家不开具发票问题,销售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工商部门的管理屡教不改的经销商,工商部门将移送税务机关处理。

  三大环节申诉增多导致手机申诉增多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环节上。

  ①售前环节,主要表现在促销宣传方面。

  有的商家标出的手机售价比实际进价都低,实际上销售商采用的是“移花接木”的手法,克扣手机原装配件,或者替代以劣质配件,然后以所谓的低价促销将产品推向消费者。有的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采取恶意竞争的手段,虚报出本店未经营的手机价格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来后商家却以此款手机已售完为由,然后推销其他品牌的手机。还有的商家不如实说明手机的功效,片面的强调特殊功能,不介绍清楚具体使用情况。如:信息贮存量大,而具体应该是多少不在售前讲清楚,致使消费者手机贮存号码或短信过多,超载而造成经常死机等现象。

  ②售中环节,主要表现在经销商违反手机“三包”规定等方面。

  大多数的经销商不给消费者开具“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都是白条),有的经销商对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的手机不予退货,个别不法商家以水货、贴牌和翻新手机欺骗消费者,这是因为消费者缺乏鉴别手机真伪的能力和购买手机的一些常识。经营者促销时以“赠品”引诱消费者,赠送的手机电池一旦出现问题,则以“赠品”而非卖品为由拒不承担责任。

  ③售后环节,主要表现在“三包”维修上。

  包括手机鉴定难,目前,省内尚无一个中立和权威的检测机构,来鉴定手机的质量问题到底出现在制造商、销售商还是消费者身上,出现问题后,往往是返厂鉴定,鉴定结果大多说是消费者人为造成的,或者说消费者私拆私修,故厂家不予“三包”,而消费者只能是有苦说不出;维修时间过长,如果主板出现问题都要先从锦州售后服务部再返到沈阳售后服务部,最后返到厂家维修造成时间过长;维修中不提供备用机,有相当一部分品牌手机厂家在锦州没有售后服务部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根本不可能提供备用机;换新机时间过长;厂家售后服务部门歪曲手机“升级”含义,多数售后部门把对软件升级不作为维修处理,是掩盖手机性能故障的一种借口,属于一种“霸王条款”;收取外包装费,一些售后维修部门以消费者退换货丢失外包装为由,收取一定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大致为该商品零售价的10%,如果不交赔偿金就不给退、换货,已经成了厂家、售后维修部门和商家共同为消费者设置的一个障碍;不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逃避“三包”责任或维修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也不能让消费者满意;乱收折旧费;“性能故障”被商家曲解成“质量问题”,手机不管出现什么问题都要返厂检测,这是商家、厂家联手为消费者设置的一个陷阱,事实过程中手机“三包”规定的性能故障直观可以辨认,不需要检测,有些质量问题直观也可以判定,不应该所有的问题都需要返厂检测。

  针对以上手机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市工商局在6月7日决定,从即日起,工商部门每月将曝光被消费者申诉名列前三位的手机商家和品牌,加大对手机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对手机消费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遇到问题,可随时拨打工商部门的申诉举报电话12315。

  作者:张道平 曲维玲 记者侯晓非

  (来源:锦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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