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私分罚没物将被严处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3:21 新文化报 |
本报讯 (记者胡占山)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将从本月开始至9月份,针对2004年以来全省各级执法部门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情况,在全省开展一次执法监察。 这次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执法行为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无违法行政、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执法权限、管理范围和罚款限额的问题;罚没和扣押财物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类执法凭证、文书应用是否正确,执法案卷是否规范;收缴、处理罚没和扣押财物时,是否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扣押票据,有无以自制票据或其他票据代替财政统发票据的问题;对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有无截留、挪用或者拖欠、私分的问题;对没收物品是否依据规定处理,变价款是否缴入同级国库,有无擅自处理或者挪用、私分的问题等。 省纪委对执法监察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要严格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防止工作中走过场,检查工作要彻底,不能留死角。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认真解决并及时整改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予或从轻处理;对自查工作不认真落实并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执法人员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