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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上公安部八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4:37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去年年末,一伙社会闲散人员手持凶器在长春市某中学门外打伤多名学生后逃走,警方蹲守多日将行凶者抓获。事件发生后,引发校园安全的思考,在本报帮助下,该校聘请到法制副校长。为此,本报与省公安厅联合邀请百名民警当法制副校长的活动,经过本报联系促成了百所学校邀请百名民警当法制副校长。

  本报讯 (记者苗颖)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昨日上午公安部召开专门会议,正式公布八条维护学校和幼儿园治安的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八条措施其中一条明确为法制副校长“建章”,要求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不能缺位。

  此前,本报与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百所学校邀请百名民警当法制副校长的活动,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初,公安部领导曾来长“暗访”法制副校长,并高度赞扬本报举行的系列活动。公安部领导认为,活动中设立法制副校长信箱等举措做法新颖,值得向全国推广。

  昨日下午,记者与曾来我省“暗访”法制副校长的公安部治安局五处魏峥副处长连线。魏副处长介绍,昨日上午的专门会议中,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这八条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八条措施对法制副校长作出专门的规定,选派民警当法制副校长进行安全等教育成为义务。公安部还规定了公安机关的义务,这样学校就不会出现法制副校长缺位的情况。

  魏副处长还介绍,八条措施是在征求教育部的意见后出台的,意在建立一个维护学校和幼儿园治安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全国一直在推行法制副校长,吉林省做得非常不错。八条措施出台后,各地要行动起来,结合各省市情况进行部署。”

  新闻链接

  公安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治安八条措施: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二、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三、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四、每月选派民警至少2次到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六、在学校、幼儿园设置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七、在有条件的学校或幼儿园设置放学时段临时停泊车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八、对寄宿制学校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监督,并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百所学校邀百名民警当法制副校长”后续(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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