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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云南“高速”安全(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7:09 滇池晨报
追问云南“高速”安全(组图)
  过去时:2005年5月2日和5月19日,我省楚大高速公路上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5人重伤、20人轻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短短17天时间内,我省同一条路上就接连发生两起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诸多问题。

  进行时:在媒体短暂关注的“当日新闻”之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云南对于交通安全事故隐患的调查和反思却一直在进行中。

  将来时:在云南,高速公路建设里程正快速增加,而像楚大这样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在长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会不会延续到其他新的高速路上呢?
追问云南“高速”安全(组图)
5月4日云南楚大高速公路发生车祸11人死亡23人伤

  并道是事发原因吗?

  云南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卢晓鸥处长认为,人们需要对高速公路安全问题一定的支持和理解。在“5·2”和“5·19”事故的原因中,不可否认,并道施工对事故的造成是有一定的影响因素。

  楚大路的车辆昼夜通行量为7000辆次左右,但前提是要320国道能满足通行,并确保高速路也能通行。一旦高速路不能通行,320国道就不堪重负。320国道设计的昼夜通车量是5000辆次。

  同时,由于大理至凤仪的公路也在同时施工,楚大高速部分路段分流后,车程将大大增加。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全分流,这些路段在高峰期至少比原路要走一个半小时。

  由于以上原因,为保证过往车辆顺利通行,交通部门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决定采取并道施工。并道以后,限速是40公里/小时。

  这一决定有两个前提条件:保证行车安全、保证公路正常通行。为此,施工方还按照相关规范落实了并道路段上的标志、标牌、锥筒等。路政部门安排了人员24小时在并道口提示过往驾乘人员。除了在媒体上提前发布公告外,还对楚大路过往驾驶人员发出了10余万份宣传册作为提醒。

  卢晓鸥说,并道肯定使其他车辆的避险能力下降,但失控的车辆毕竟是少数。“5·2”和“5·19”两起事故中,都存在着货车超载、客车超速等情况。这些都是属于司机个人的违章造成的。所以,司机的安全意识需要提高,对司机的宣传教育很重要。事故发生只是一种偶然。并道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已经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利益。

  另外,云南由于山多,地形复杂,许多高速路弯道多、坡道陡。所以,种种自然原因造成了云南的高速公路比较容易发生事故。
追问云南“高速”安全(组图)
云南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卢晓鸥处长

  7年“试通车”

  在来来往往的旅客心中,楚大路好像一直都在修补。“这条路从1998年到现在,都处于试通车阶段,可以说是空前绝后了。”云南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卢晓鸥处长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十分感叹地说。

  1994年,楚大路在设计阶段,就是按照一级公路的标准来设计的。1995年开工建设时,有关部门认为,按照一级公路的标准来建设楚大路,肯定不能满足这一条线路的车流量。于是,就在建设这条路的过程中,就把原先一级路的建设标准改为高速路的标准。

  但一级公路与高速公路之间存在着设计上的差异以及资金上的压力。作为经过争论而争取修建的云南省第一条完整的高速路,鉴于当时“摸索修高速路”的情况,有人提出,先把路基修好,等路面经过自然沉降后再铺抗滑层。

  就这样,楚大路没有修完的这层路面一拖就到这次大修补。楚大路试通车近7年,至今还没有最后通过交通部验收,却成了事实上担负着“重任”的高速路。

  1998年,楚大路试通车后,人们才发现,道路交通量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原先估计的范畴,已经不可能像过去设想的那样,采取全封闭施工来铺抗滑层了。直到安楚高速路兴建,有关部门才下定决心:筹资1.38亿元,完成楚大路的续建,争取与安楚路同步通车。

  卢晓鸥说,封这么长的路,楚大高速路在公路史上也算得是空前绝后了。空前是指,在以前的高速公路史上,没有一边通车一边改修的先例;绝后是指,由于高速公路不同于一般的公路,所以有这次教训以后,也不会再有在通车的过程中,这样大规模和范围的修补道路的事情了。

  现在,楚大路的改修将抢在6月底以前完工,比原计划的9月份完工有所提前。

  “建”与“补”存在差别

  这次续建与大修由昆瑞公司来具体实施,据其负责人介绍,经过7年的试通车,楚大路的大部分行车道已经被压坏,要完成罩面就必须先把路修好。但因为资金原因,只能先处理损坏较为严重的路面。

  高速公路施工不同于普通公路,只有机械施工才能保证质量和平整度,这就要求施工作业面较大。不少需要修补的路段要先用机器将损坏的部分清理掉,这道工序所用的机器每天可以推进1.5公里。这就决定了不可能一小段一小段地施工。整个路面要铺5层,如果某一段的5层路面全部损坏,就必须全部重来,因此各个修补段的进度不可能同步。

  这位负责人说,施工车辆和材料不能集中大规模作业也是影响进度的一大原因。为了避免妨碍施工,施工车辆只能不断从祥云县把材料运送到工地。

  不听话的车速

  今年3月,楚大公路路面工程项目指挥部曾与楚雄州楚大高速路交巡警大队、大理州交警支队楚大大队、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大大队分别签订了路面工程安全保通协议,规定了协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规定了交警方面在并道施工后必须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对施工并道路段巡查和监控,增加巡查次数;在并道施工道路中的复杂且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以固定或非固定的方式,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等条款。

  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要控制车速。

  然而,事实与设想的有些相违背:行驶车辆达不到限速要求,而车速控制又无法到位。对此,对车辆超速没有执法权的交通部门感到无能为力。同样,大理和楚雄方面的交警部门也因为警力不足而感到无奈。

  卢晓鸥认为,《公路法》规定了封路要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交通厅的批准,涉及交通安全的,要由安全监管部门批准,涉及处罚的,就要找交警部门。各个部门之间,责权分明。所以,出了交通事故,人们不应该只找到交通部门,该属于哪个部门的事情,就由哪个部门来解决。

  “5·2”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也加强了对违章车辆的检查处罚力度。5月10日,云南省交通厅决定,封闭楚雄境内的两段正在维修、问题比较多的高速路,以及封闭了大理到凤仪这段高速路。封闭的这三段路都是道路维修期间的工地。但这样一来,就要有几千辆车要从难走的老路上通行,这加重了老路的承载负荷。同时,由于老路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走老路也并不是就能高枕无忧。

  从应对转向预防

  卢晓鸥处长介绍,交通部门有两个职责,一是修路,这是手段;二是保证交通畅通,这才是真正的目的。最近5年来,交通部门正在努力从应对安全问题转向预防安全事故这一工作重点的转移。

  这几年,云南在交通安全方面下的功夫非常大。交通厅每年拨出200万元,专门用于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在公路建设方面,我省将建立一个基金,为交通安全提供资金保障。

  另外,从去年开始,我省开始实施了安保工程。就是在高速公路的危险路段增加安全设施。比如,去年11月25日开始,在嵩待高速公路上,在容易出事的长坡地段,设立了缓速带。这就是,司机安全意识尚未提高之前,对行车安全采取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事实证明,从去年设立缓速带到现在,嵩待高速公路上还没有发生过一起因道路建设引发的交通事故。

  从大范围来说,要想解决高速公路安全问题,安全宣传教育很重要,老百姓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由于司机的安全意识不高,监管就增加了许多难度。在安全问题上,只能是对司机同时采取劝告、教育和一些关乎交通安全的强制措施。
追问云南“高速”安全(组图)
并道后的尴尬

  “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并道都存在不科学、不安全的因素,都难免会带来安全隐患。”参与此次事故调查协调指导的省交警总队一位负责人认为,两起车祸虽然都属于偶然发生,但其中带有必然性。除了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损坏、阻断高速路,又无法分流的情况下,才能采取临时并道措施,对滞留在路中的车辆进行疏散。但并道必须在保证万无一失的前提下进行,并且以人力严防死守。

  长距离、长时间的并道都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在高速路上,临时隔离栏、交通锥筒等临时设施肯定是经受不起高速行驶的车辆撞击的。

  并道带来的安全隐患似乎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据报道,“5·2”事故以后,楚雄方面就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了分流车辆的请求,并很快得到同意。而据大理方面称,“5·2”事故发生后,他们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在大理境内重演,也向上级提出了取消并道,分流车辆到320国道的请求,但没有得到批准。

  “5·19”事故发生当天,大理方面对事故路段进行了全封闭,把所有车辆从凤仪出口分流到320国道上。随后,又作出了取消并道、实行分流的决定。
追问云南“高速”安全(组图)
在大力兴建高速路的同时,前期已建成公路发生的教训应该避免

  共同的无奈

  在公路维修的交通安全问题上,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也存在着一些不同意见。为了不让完全分流车辆给320国道造成很大的压力,交通部门的想法是,修补道路的同时,保证交通畅通。但由于维持道路交通安全的战线长、时间长等因素,交警部门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参与楚大路交通安全维护的一名交警这样说:“虽然省交通部门在批准楚大路并道后,对社会进行了预告公示,但告之危险并不完全等同于采取安全措施。”

  也有人指出,完全分流也会造成新的交通安全隐患。320国道车流量过多,会让这条路不堪重负。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的卢晓鸥处长说:“现在,从大理开车到昆明要走10个小时,这是事故发生后,采取分流带来的结果。但是,所幸的是,楚大路即将完工,这一切都快结束了。”

  然而,争议归争议,高速路也总要进行维修,由此带来的一些问题也就不能完全避免。据卢晓鸥处长介绍,目前,我省的公路网络建设还没有达到四通八达的程度,这就做不到在维修一条公路时,就完全封闭一条公路。还有一个现实的情况是,我省有16万公里道路,而交警仅有4000余人,人均管理路段在全国居于首位,交警人数仅仅高于西藏,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二。按照公安部要求,每1.5公里高速路就应当有1名交警管理,我省显然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标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的一位警官认为,修路时,并道使路面变得很狭窄,交警在路上的巡逻就十分困难。一旦发现违法车辆后,在并道路面进行现场处理,就会导致交通阻断。而且,有些路面并没有紧急避险带或者临时停车带,给交警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危险。在很多时候,交警只能在巡逻车内对过往车辆进行喊话提醒。

  同样,修路对路政部门的执法巡逻也增加了困难。路政人员要24小时对路产、路权实行监管和维护,但由于战线长、忍受紧张,往往是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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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秩序科李林宏警官

  关注生死时速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辖区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省政府将于2005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秩序科的李林宏警官和宋莹警官介绍,全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调整和部署警力,严防死守,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警力投入路面管理,强化路面监控,不留死角。全面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强化对事故高危路段、点的路面监控和巡查。

  在主要入口处设立检查点,重点对客运车辆逐车进行检查,并逐车登记,重点整治客运车超员、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禁止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辖区道路行驶。

  同时还将开展以整治机动车超速行驶、车辆超员超载(简称“双超”)、客货混载、小货车非法营运载人等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车辆管理,加大对通行能力弱的施工地段的管控力度,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要及时安排民警指挥疏导交通,消除事故隐患;发现路面停有故障车的,必须立即将故障车辆拖离路面;发生交通事故的,必须快速勘查和及时清理现场,争取在短时间内恢复交通;已经实施交通管制的,必须在来车方向提前用话筒提醒驾驶员注意驾驶、安全行车。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驾驶员,只要有驾驶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车辆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一律从严处理。

  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无证驾车、占道行驶、酒后驾车、超载超员、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7种重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实行上限处罚;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必须做到逢车必查;对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采取扣车查纠、卸客转运。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加强与气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天气、道路情况,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应对措施,防止发生严重交通阻塞和因分流造成的多车相撞、自身伤亡的交通事故。
追问云南“高速”安全(组图)
超载、超速是整治重点之一

  思考并未停止

  “5·2”和“5·19”两起交通事故,看似偶然,其中也有一定的必然因素。如何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是每一个相关部门都应该深思的问题。

  超速和超载,是公路管理中的两个难题。如果说超速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的话,云南省平均每天10人死于车祸的惊人数据应该让人们有所警醒了。

  超载屡禁不止的背后,有着一系列的社会因素。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的卢晓鸥处长认为,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之所以这样屡禁不止,就业困难是其中的一个原因。由于驾驶行业入门的技术要求不高,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涌入了运输行业。运输从业人员的增加,就加剧了行业的恶性竞争,司机们互相降低运价,为了能保证经营,司机只好通过超载来维持生存。所以,治理超载,不能光是治标,还要治本。

  “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工作要给予理解和支持。”卢晓鸥处长说,比如在道路改修期间,一些司机在进入高速路时,就认为,高速公路既然在改修,那就影响了我的正常通行,过路费我就要少交。实际上,在高速公路改修期间,并不存在“高速公路不高速”的情况。改修的只是部分路段,大部分路段还是能够保证正常通行。况且,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以后,就会对高速公路造成磨耗,交养路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方面认为,这次事故以后,高速公路规范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都是交警部门需要进一步学习的。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调配合,同时,也希望相关法律更健全。

  王必仕 曾佳 文 田鸿 图(滇池晨报·都市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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