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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三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7:09 滇池晨报
  ——800到1200:重分财富的蛋糕
新中国第三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图)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系主任郭树华教授本报记者 田鸿 摄

  2005年3月10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适当调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提出了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初步方案。已经提请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将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列入今年的立法项目。2005年6月3日,国务院研究室有关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修订)修改方案将在8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新的个税法将会把免征额提高到1200元,并根据各地经济差异在1200元上下设定浮动20%的浮动范围,即富裕地区向上浮动,贫困地区向下浮动,由此体现地区差异。起征点最低将为960元,最高将达到1440元。到此,经过几个月的纷纷扰扰,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已经日益明朗。

  第三次改革撼动“起征点”

  对于这次的改革,云南省地税研究会的负责人白玉纲说这已是第三次了。“从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到1999年的19年间,个人所得税法曾有过‘一大一小’两次修正,但800元‘起征点’都岿然未动,与两次修正失之交臂。”

  “第一次修改是在1993年,当时中国税制正进行全面性、整体性、结构性和规范性的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也不例外,其中绝大多数条款都作了调整和改动。第二次修改是在1999年8月,只是删去有关‘免纳个人所得税中的储蓄存款利息’的内容,代之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从1980年到1999年的19年间,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两次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只是将‘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减除费用800元,就超过800元的部分纳税’这一条款,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表述虽然更加规范,但800元的扣除标准未作任何变动。这次明显是动了一次大手术。”

  藏富于民

  1980年月收入800元的算高收入阶层,但25年后的今天,“月薪800元”已经成了低收入的代名词。用20多年前的标准当作现在的起征点,显然已经脱离实际,免征额的调整势在必行。“这种提高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减税。”云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系主任郭树华教授说。“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以前800元就要开始征税,现在1200元才开始征税,这样让处于800到1200元收入的人群有了喘息的机会。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提高免征额也是一种变相的减税,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呈阶梯递增,在起征点的基础上每多出400元增加5%。举个例子如果我每个月有4000元的薪水,按照800元的免征额层层递进的算法,我每个月应该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按照1200元的免征额来算,我每个月应缴纳40%的个人所得税,比以前少了一个阶梯。”

  免征额的提高让老百姓从中获得了实惠,但有的人也开始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让财政收入减少。郭教授明确地表示不会。他说:“表面上看起来提高免征额让纳税的人群相对地减少,但却让税基,也就是实际需要纳税的收入扩大,从而让税收增加。这样做也是为了效法西方国家,将80%的财富掌握在老百姓手中,而不是像现在将80%的财富掌握在政府手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藏富于民’。”

  多渠道征收

  “在个人所得税中,征收面最广的就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范围就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现实的情况是许多人不只是每个月领一点工资,他还有其它复合型收入,现有的法律规定让很多人钻了空子,所以我认为从征收办法和征收范围上应该实行多渠道征收。”云南省地税研究会的负责人白玉纲说。

  “从征收办法来说,传统的做法都是由单位统一代交,我认为对于仅有工薪所得者,由于收入渠道单一,可由单位、企业等雇主年终统一申报代缴,但对于工薪收入来自两个单位以上者,年度综合所得超过6万元者,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经营管理者,公务员系统的实职副科级以上人员应该自行申报。”

  “从征收范围来说,以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非常的单一,主要就是个人的工资收入,现在因为收入的多渠道,对于股息、红利和纯偶然所得(彩票),特别是纯偶然所得(彩票)应该实行10%、20%、30%、40%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防止社会财富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对于稿酬也应该取消减征30%的优惠,因为稿酬所得者大多也是复合收入者。”

  上浮还是下浮

  在1200元上下设定浮动20%的浮动范围,这样的做法让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的免征额,但归结到云南,到底应该上浮还是下浮?“下浮”是云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系主任郭树华教授个人给出的答案。“云南省居民收入普遍偏低,能够达到每月1000元工资水平的人并不是大多数,如果将免征额提高到1200甚至是1400元,很多现有的纳税群体都够不着,这对于云南来说是不现实的,会使财政收入大大减少,影响城市的再生产能力。”那对于云南制定多少的免征额合适,郭教授说:“(个人认为)900—950元是最合适的。一个政策的出台应该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将免征额定在这个范围,既能减轻老百姓的赋税压力,也不至于影响到财政收入,同时也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云南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

  相对于郭教授的“温和式赋税”,云南省地税研究会的负责人白玉纲却提出应该在1200元的基础上上浮,尽量达到其他城市水平。“实行较低的免征额从目前来看可以多得到一部分财政收入,缓解本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云南的发展。比如人才,中、高级人才拿着较高的工资,如果实行较低的免征额,加上边际税率高,会让他的实际收入受到很大影响,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两种结果的出现,一是这些人才不愿来云南工作;二是通过一些办法将所得收入转移到免征额较高的地方去征税,云南完全就是为其他省做嫁衣,企业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样的损失不是你多收几个人就能挽回的,所以我坚决地主张和其他省份统一赋税,实行一个较高的免征额。”

  现行各地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北京——1200元:

  2003年9月,北京市第二次上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使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实际达到1200元。

  上海——1000元: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执行1000元的标准,这里的1000元=国家规定的800元起征点+可以扣除的金额200元(仅指上海市范围内)。

  广州——1260元:

  从1999年开始,除了800元的法定扣除费用,每月另有460元免税收入。实际上,在广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执行的并非800元,而是1260元。

  国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

  国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

  曾佳 王必仕 文(滇池晨报·都市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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