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世”老院士状告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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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2:46 京华时报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你们也忒大意啦,放点血才能吸取教训。”昨天,原告陈家镛院士的律师在崇文法院的法庭上“告诫”《中华读书报》,指责将原本身体健康的中科院院士误报为“逝世”的行为,并向《中华读书报》的主管单位《光明日报》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 今年1月26日,《中华读书报》刊载文章及照片,称陈家镛院士于去年8月15日逝世。这个消息立时惊动了整个学术界。“每天都有好多电话打过来,都是亲友、学生的,陈院士不堪其扰都想出国啦!”陈院士的保健医生称,自从报道出来后,陈院士经常失眠、头疼、血压升高。无奈之下,陈院士只好将《中华读书报》的主管单位告上法庭,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 主写失误报道的记者出示了一份证言,称他是因为一时失误在抄写2004年18位逝世科学家名单时不小心抄错,并非故意。《中华读书报》认为,为消除影响,报社已在报纸上登载了一份致歉声明,并在《光明日报》上登了一篇报道陈院士近况的文章,后来还上门致歉,已经充分表达了歉意。但被告方对原告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没有作出正面回应。 听到《中华读书报》的解释,老律师反复地强调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中华读书报》的误报是对一位老人的“诅咒”,要求《中华读书报》“换位思考”。对于《中华读书报》提交的各种报道及声明的原件,老律师大手一挥,大大咧咧地对法官称:“你看了就行了,我就不用看了。”老律师只是固执地认为,这些措施并没有“公开更正错误”,老律师坚持要让被告“放点血才能记住血的教训”。在庭审中,头发花白的老律师不时抛出一段生活味很浓又略显执拗的话,让法庭略显沉重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双方没有当庭达成协议,休庭后,双方都表达了和解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