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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拆迁远没有被彻底根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4: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6月16日深夜,北京石景山区鲁谷东新房2号院冲进30多名身份不明者,他们手持大棒,用暴力将居民赶出平房,随后用铲车将他们居住的43间平房彻底推平,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院子变成废墟,院内居民家中的财物被埋在砖下,20多名居民,垫着从废墟里掏出来的棉絮聚在树下过夜。(见6月17日《大河报》)

  如果隐去上述新闻中一些关键词,相信不少读者会误解为这是公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捣毁制假窝点、黑社会总部或者土匪巢穴,从而会感到大快人心。可惜不是,这是自称“拆迁办”的人在对所谓的“钉子户”进行的极其野蛮的拆迁。

  强行征地、野蛮拆迁、损害被拆迁户利益是近年来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宪法》明确规定,土地依照国家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征用,但是要给予补偿。随后,中央及各地又出台了许多规范征地拆迁的文件,规定征地过程中要进行公开招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民主决策等程序,保护被拆迁户利益。同时,越来越多的拆迁户也走出困惑、迷惘,纷纷拿起《宪法》武器,自觉抵制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不法不公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令人欣喜。

  然而,北京市这些“身份不明”的人的所作所为提醒我们,由于利益的驱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种种不法行为还远没有到彻底根治的地步,有的甚至会变本加厉,走向极端。拆迁中使出如此野蛮的招数,哪里是在做拆迁安置工作,分明是将拆迁户速除之而后快。

  这伙人非法闯入居民住宅、妨碍公民正常生活、剥夺公民合法权利、损害公民精神尊严、威胁公民人身安全,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开发商何以能够张狂到如此肆无忌惮的地步?拆迁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拒绝拆迁,是一种正当行为,为什么有关部门不来过问,不来给他们撑腰打气?为啥要让拆迁户落到片瓦无存、生存失去保障的地步?蒹葭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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