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开收违约金 中行表示合同上有约定的可收费,其他银行还未见“跟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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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4: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昨日有报道称,为应对提前还贷潮给银行正常资金运转带来的压力,中行四川省分行已开始对住房类贷款提前还款的个人收取违约金,记者随即在我省进行了采访。 中行:合同有约定可收费 据了解,本月初,中行总行向各省级分行下发了有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前还贷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各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已对提前还贷的时间、金额、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的,可收取相应的费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暂不向客户收取相应费用,以免产生法律纠纷。对于新发生的贷款,各行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参照同业做法,在总行规定的收费价格标准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部分房价上涨过快地区可考虑根据不同的提前还贷期限设定费用标准,以抑制和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减少金融风险。由此可见,中行的收费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存在漏洞。 中行河南省分行有关人士表示,借款合同中对提前还贷有明确约定就开始收费,不过该行这部分客户“很少”;对于新发生的贷款,由各地市级分行根据各地房价情况及参照同业做法,自主决定收费与否。 我省其他银行未见”跟进” 昨日另有报道说,工行广西分行营业部根据总行要求及广西银行同业公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将从7月1日起对提前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收取5‰的违约金。工行河南省分行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该行目前未接到总行通知,还没有要收费的打算。 我省农行、交行、招商、光大、广发行、中信实业等银行相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皆表示,现在还没收到总行的相关通知,目前对提前还贷不收违约金。不过,对于以后是否会收违约金,多数表示“不好说”,也有部分银行表示,“肯定会参看同业做法”。 目的:应对”提前还贷潮”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行是第一家针对个人住房贷款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国有银行。去年5月,有一家股份制银行曾提出相应的提前还贷收费方案,但不到1个月时间就迫于社会舆论和客户流失的双重压力,主动宣告这一收费的终结。 中行为何在提前还贷方面充当“出头鸟”?中行总行的通知上说,自2004年10月份以来,人民银行连续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部分地区出现了个人住房贷款集中性提前还贷的情况,投资及投机性购房的借款人纷纷部分提前还款甚至结清贷款,对银行正常的经营管理和资金运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同时,部分分行向提前还贷客户收取一定费用的做法引起了客户的投诉,此次下发通知也是“为规范业务管理,减少法律纠纷”。记者王振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