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燃气安全检查结果堪忧19家受检企业都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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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5:00 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郑向鹏肖意实习生杨林)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燃气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第一阶段燃气安全检查显示,全市19家受检的燃气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市建设局决定自本月20日起开展第二阶段复查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道燃气设施保护,没有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坚决不准施工。 据悉,5月中下旬,市建设局进行了今年第一阶段燃气安全检查,对全市19家燃气企业的所有储配站、气化站、供应站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共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现场检查意见72项。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5方面的问题:一是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个别企业安全责任人甚至没有认真组织开展过一次公司一级的安全检查;二是应急抢险演练和抢险工具的配备没有达到专业化、正规化水平,多数企业没有配备防护服、呼吸器等装备;三是存在没有履行安装前必要的安全检查,存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如检查中发现某气库有一个较小泄露点,现场工人对此熟视无睹,另一气库的清洁工人居然在燃气罐下打手机;四是设备安全隐患问题,几乎每个库区都存在锈点;五是地下燃气管线被压占、工程未移交供气单位的情况依然存在,至今仍有60多处管线被压占,168公里工程未移交,影响了安全供气。 对查出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及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市建设局开展第二阶段复查工作,市建设局表示,第二阶段检查将重点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管理和保护。凡是施工现场影响到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深圳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实施安全保护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监理、安全监督等单位必须加强监管,对没有签订地下燃气管线保护协议、没有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供气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明确燃气管线保护责任人的,坚决不予施工。同时,继续排查地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解决占压管线问题,把道路改造后影响到燃气管线的地段,以及燃气管线上部已改为停车场或机动车经常通过的地段、各类建(构)筑物堆放占压燃气管线的地段、各种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距离较近的地段作为重点。 作者:记者郑向鹏肖意实习生杨林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