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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青年可贷款创业 不守信者取消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7:36 扬子晚报

  本报讯在江苏各大城市里打工的农村青年也可贷款创业了。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悉,省联社与团省委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县(市、区)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与各市、县团委共同努力,为全省农村青年创业提供有力的信贷扶持。

  文件提出,各级农村信用社和团委要根据农村青年信用程度、贷款用途、经营(经济)实力、偿还能力等方面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程度,确定其信用等级,并按信用等级来确定贷款额度。在信贷扶持对象上,对资信良好、有较好创业项目、确能还贷的农村青年列入优先服务范围。在担保方式上,对贷款额度较小的,农村信用社可以把农村青年信用等级评定和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结合起来;对贷款额度较大的,可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给农村青年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此外,各地每年要组织开展农村青年贷款户信用评比活动,对被评为先进信用户的,农村信用社给予信贷优惠政策;对被评为信用不合格的农村青年信贷户,取消其信用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黄忆寒 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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