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向7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开战3私宅48间铺面挨了第一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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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7:5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悉,今天拆除的违法建筑均属于海口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确定的首批拆除目标范围内。 上午8点多钟,记者在龙昆南路昌茂花园加油站北面看到,昨天还在加紧建设的一幢3层违建私房,已经自行开始拆除外墙脚手架。来自城管、联防队,以及龙华区约400名执法人员,已经在拆除现场准备就绪。 8点55分,海口市市长陈辞宣布,依法拆除龙昆南路上的3处违建私宅行动正式开始。早已等候在现场的2辆铲车,立即向其中一幢灰白色的两层违建私宅挥舞起铁臂,私宅2层很快被拆掉大部分,随后工人开始人工拆除这幢私宅。接着,铲车又拆除了另一幢一层的违建私房。9点45分左右,龙昆南路昌茂花园加油站北面的3层私宅也被拆除。 这3幢私宅均位于面前坡东村。记者现场了解到,2003年7月9日,韩山元在龙昆南路西侧面前坡东村176号未经报建许可,动工修建私宅,规划局龙华分局当时送达了《规划管理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并于7月11日采取强制停工措施。2004年8月底开始,该户主利用节假日期间强行施工,分局接到举报,第二次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但韩某又在10月3日凌晨强行施工至第一层封顶,该建筑距离龙昆南路中心线63米多。 面前坡村民吴华益在面前坡东村38号抢建的一幢两层框架结构私宅,占用土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非法占地建设。面前坡村民钟玉生在海口市面前坡东村167号,修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私宅,面积600多平方米。海口市规划局龙华分局于2005年4月18日向该村民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在多次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分局于2005年5月3日组织全体人员到场依法要求停工,并拆除脚手架。 与此同时,位于海甸五西路北侧万福路边,由海口市长堤路、海甸一路拆迁改造指挥部兴建的48间临时铺面也被依法拆除。这些铺面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已超过临时建筑两年使用期限,拆除行动得到了业主和经营者的配合。上午9点20分,对位于琼州大桥东端的两幢违建私宅的拆除工作也正式开始。其中一幢违建的业主告诉记者,他现在十分后悔自己的违法建设的行为,就因为不懂法白白使家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另一位业主则表示,他愿意配合政府拆除违建,但是希望政府给他的补偿承诺能够及时兑现。 作者:廖庆玉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