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中级法院同一法庭昨审两个厅官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9:15 武汉晚报 |
蔡建明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昨天上午,武汉市江汉区原区委书记蔡建明(副厅级)因涉嫌受贿,走上了被告席。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其涉嫌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 上午8时30分,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在潜江广华法庭开庭,现场大约有70多人参加了旁听,其中不少是从武汉赶来的。据悉,蔡建明目前被羁押在沙洋二农场广华监狱。 蔡建明,男,1956年生,汉族,研究生,原系江汉区区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2000年7月到2004年初,蔡建明在担任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汉阳区区委书记、江汉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23次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及物质,折款共计40余万元人民币,以及3.3万美元、1万加元。 公诉人指控,蔡建明除了收受现金外,还收受了1.4万元的名表一只,价值4万多元的木地板,以及价值达8万余元的家具。 在庭审过程中,除对小笔涉案事实有异议外,蔡建明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最后陈述过程中,蔡建明显得非常激动,他从自己14岁参加工作、18岁入党的经历谈起,陈述了自己主动到省纪委自首,并退清了全部赃款的情节,要求法庭能够从宽处理。 蔡建明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我一定要按照周总理所讲的,“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争取早日回到社会,为社会多作贡献。 庭审持续到上午11时许。张中国说: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 昨天下午2时30分,在同一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中国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 张中国,男,1946年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原系省计划委员会(后更名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张中国在1998年到2004年担任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取得进口钢材、燃料油和橡胶配额、棕榈油配额等方面谋取了利益,先后36次收受他人贿赂42.5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1000美金。 庭审时,张中国表示公诉人的指控属实,认为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 公诉人同时出示一份证据,证明张中国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自首。 在辩论阶段,张的辩护律师说,对张中国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在受贿的数额认定上有不同的看法,即对于指控的两个公司送其儿子结婚的礼金、以及给其儿子所购电脑的报销款,由于两公司是张的下属单位,礼金应视作上下级关系的人情往来,电脑报销款只是违反了财务制度,不应该视为受贿款。 张中国在法庭上表示:我已是60岁的人,我会总结从公仆到罪人的深刻教训,重新做人。我一直是积极退赃的,还有举报的行为,请求法院能按有关规定认定我有立功表现。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两案择日宣判 在两案的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均指出,因庭前两被告人对其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经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建议汉江中级法院对两案均适用该意见审理。 昨日下午4时许,汉江中级法院宣布休庭,并将对两案择日进行宣判。 (文/记者 王兵 戴红兵 通讯员 陈宁)(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