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账单开始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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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9:2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史燕君)记者昨日获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开始发放。参保人员应认真核对个账单上的记录情况,如发现个人缴费基数、缴费月数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到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若由企业原因引起,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3。 据悉,养老保险关系建立在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对账单现已陆续发放。企业职工可向所在单位领取核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业务大厅领取核对。养老保险关系在海曙、江东、江北及其他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可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个人账户对账单发放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