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时评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9: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杜宝良百次违章被罚事件”见诸媒体以来,类似的报道一下子从天南海北浮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仍然没个完: ———在北京,从去年8月12日至今年5月22日,一来京务工人员驾驶的面包车违法超速达97次;一辆车牌号为京FY5×××的汽车,在海淀区文慧园路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多达51次。 ———在广东东莞,有一辆车半年间被电子眼拍摄到交通违章18次,车主知道时罚款已达3600元;另一名车主直到年检时才被告知已被电子眼拍摄交通违章上百次,罚款累计2万元。 ———在海口世纪大桥,雷达测速监控仪8天逮住3442辆超速车。一个出租车司机比照报纸刊载的事实算了一笔账:“以每宗100元罚款算,数目惊人!” 哲人说,人不能同时踏进同一条河流。而杜宝良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同一地点,一错再错错到百次。错到百次都没有被提醒一次,确实与某些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处罚不承担任何通知责任有关。但这么多类似事件在全国不断上演,人们当然会质疑:利用电子摄像、雷达测速监控仪等现代设备,动辄罚钱、扣分,暗中执法是否有悖执法目的? 执法的目的是什么呢?只是单一的处罚吗?当然不是。执法就是为了让人们能够学会守法。从报道看,在有些地方,电子摄像是人工拍摄。你违章,交警就在一旁专心拍摄。难怪人们会问,此时,交警为什么就不能站出来指导呢? 你看,执法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执罚”———执行罚款。这不禁让笔者想起几年前一些城市街头常见的情形。在街头,许多身戴红袖箍者站在隐蔽处,如果你吐口痰,马上一张罚单就来了。———如果“执罚”者还有奖金提成,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时候,执法者(执罚者)明明知道你可能会吐痰,也懒得搭理你,他就在一旁候着,巴不得你吐呢。在“执罚者”设置的“执法”陷阱下,你只有认罚掏钱的份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