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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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佛山讯 (记者翁晓鹏 通讯员温杨勤、伍阳贤)大热天驾驶汽车外出,小心歹徒抢夺车头包!昨天,佛山市公安局发出治安预警,提醒广大女车主慎防盗贼拉车门抢夺车内手袋。佛山警方介绍说,今年以来,该市拉开汽车车门抢夺车头包的案件上升较快,尤其是5月以来,此类案件发案较为突出,而且所发案件的损失价值都较大。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仅禅城区就发生抢夺车头包案件50多宗,涉及金额达数10万元。 案例一:冼女士买完早餐挂包被抢 警方介绍说,抢夺车头包案件在5月发案率上升趋势较快,不但在禅城区,就连南海、顺德两区此类案件也较为多发。6月1日7时许,事主冼女士一个人从大沥兴隆街食街买完早餐出来,打开小汽车车门后,顺手将挂包放在右边的汽车座位上。孰料,正当冼女士准备上车的时候,右门突然被一名男子打开,迅速抢走放在右边汽车座位上的挂包。该名男子得手后,坐上旁边一辆男装摩托车向广云路逃走。 冼女士介绍说,由于歹徒有备而来,她当时根本来不及反应。被抢的挂包内有现金3000元、一部手机、一部小灵通手机、一条24K金项链带蓝宝石吊坠等物。 案例二:歹徒利用时间差抢夺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歹徒一般都选择独身驾车的女事主,目标确定后便进行跟踪,往往是趁事主车门锁还没关闭或刚打开瞬间的时间差进行抢夺,往往只需数秒钟便可得手。 6月6日傍晚6时许,事主霍女士驾驶一辆小汽车到南庄镇溶洲市场买菜,将车停放在市场门口。买菜后取车开门时,被一名男子拉开左边车门,抢去放在车前排座位的一个手提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3000多元。 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作案多以驾驶汽车的单身女性为作案对象,以事主放在车内的手袋为作案目标。进入夏季以来,由于女性衣着单薄,多数人会将财物放在随身携带的手袋中,造成财物损失。歹徒一般选择事主刚上车或刚停车时,车门锁还没关闭或刚刚打开的瞬间实施作案。 发案时段: 此类案件发案时间较分散,重点时段为早上7时至9时、傍晚5时至7时、晚上8时至9时。以上时段主要是事主上下班时间或在外吃完晚饭后开车离开的时候。从发生的案件来看,大多案件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其中以大沥、张槎街等地发案较多,地点主要是在路边或店铺门口的停车处。 如何防范车头包被抢 一、上车后先将车门上锁,手袋可挂在汽车换挡杆上并放在驾驶座附近(不能影响安全驾驶); 二、停车时车门锁打开,在下车之前尽快将手袋挂在身上,通过后视镜观察车后是否有可疑人员,再锁好车辆下车; 三、下车后仍要提高警惕,防范歹徒偷抢不成改飞抢; 四、外出尽量少带现金,多使用电子货币; 五、万一被抢要保持冷静,看清歹徒衣着、身型特征,看清歹徒摩托车的车型、车牌和逃跑方向,第一时间报警。(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