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杰出青年还是评大款 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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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24 南方日报 |
一周观点 日前,广州市评选出新的十大杰出青年和十佳青年。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出台了《广州杰出青年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每届当选的杰出青年和十佳青年,有义务在广州对口扶贫的地区捐建一所希望小学。 这让人心生疑问:究竟是在选杰出青年还是在选“大款”呢? 产生这一疑问的原因在于,捐建希望小学所需费用并不是一个小数。按照希望工程的援助标准,20万元可以建一所完小,10万元可新建一所村初级小学。对于那些事业有成的杰出青年来说,拿出这样一笔钱也许不在话下。但是,事业有成者固然算得上杰出人士,可倘若是个勤勤恳恳的进城务工青年呢?其收入或许不多,但如果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俗的业绩,算不算“杰出”呢?答案是肯定的。还有那些身残志坚的残疾青年,算不算是杰出呢?答案同样是肯定的。但是,要让他们拿出10万、20万元捐建希望小学,恐怕就有些勉为其难了。如此一来,按照广州的这一规定,能够当选杰出青年的,恐怕只能是科学家、企业家、工程师、奥运冠军了,但是,他们固然杰出、优秀,却不能代表全部青年。 当然,杰出青年和十佳青年确实有义务以某种方式回馈社会,但这必须考虑到每个当选人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宜。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捐建一所希望小学,条件一般的捐几套桌椅同样是献爱心。倘若一刀切,恐怕只能使评选杰出青年这种具有积极意义的活动变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