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还要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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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刘旦 通讯员粤法新)“那些欠着巨额债务却天天开‘奔驰’的‘老赖’就是要判他们的刑。有钱不还就要拉去坐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昨天在记者面前说。 就在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裁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求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顽疾。 杨贤才介绍说,《意见》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下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隐藏、转移财产,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故意毁损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故意隐瞒财产数额巨大;隐瞒常住地址,下落不明;挥霍财产导致不能执行;协助义务人、担保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组织、策划、参与阻碍执行和暴力抗拒执行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