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布加盖不严建筑垃圾洒一路首府一拆迁工地被罚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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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51 宁夏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瑞红)昨天,记者从银川市城管局综合执法一大队了解到,两辆运建筑垃圾的工程车篷布加盖不严,从东门一路洒到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拆迁工地———东门菜窖工地被下达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 6月14日11时许,记者随执法人员到东门采访,两辆运建筑垃圾的工程车扬着灰尘超过执法车辆,执法车辆紧随其后,一路向贺兰县方向跟去。在跟踪近10公里的路途中,工程车上如同虚设的篷布一直被风吹起,还不时从车上掉下建筑垃圾来。建筑垃圾被倾到在贺兰县德胜开发区的一个待建工地上。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要求两辆车的司机出示垃圾准运证,司机拿不出。要求司机将执法人员领到施工工地,两司机态度恶劣,一路将随车的执法人员拉到康居A区将车停在那里,司机去吃饭了。双方这样僵持了近3个小时。经历了艰难地取证后,执法人员按国家建设部200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在弄清施工工地,讲明政策后,按最高额下达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时,对两辆工程车当事人也分别做出了相应处罚。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