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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成立“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1:04 新华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七日电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暨特邀律师聘书颁发仪式”。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大会。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在会上宣布《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组建“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的决定》。

  罗豪才在大会致辞中说,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华侨华人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政府制定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华侨华人投资内地,保护他们投资的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树立服务第一的观念,努力改善投资软环境。

  他强调,为华资企业服务,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保护好海外侨胞在境内的合法权益,特别要维护好他们在华投资的各项利益。国务院侨办决定组建“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是侨务部门适应新形势,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进行依法行政和深化为侨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的尝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豪才表示,希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侨办系统的依法行政和切实维护华商投资权益服务;希望各位律师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第一的观念,努力为华侨华人投资者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据悉,国侨办成立“为华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旨在加大“依法护侨”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为华资企业服务的水平和成效,推动海外华商在中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全国政协台港澳侨委员会主任郭东坡、司法部副部长张军、国侨办副主任李海峰、中国侨联副主席李本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为特邀律师颁发聘书。

  本届“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由国家司法部门以及有关地方侨办根据特邀律师聘用条件进行推荐,经相关部门遴选而出。首批特邀律师二十人,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福建、湖北及广州、深圳等省市。(记者邢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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