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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翁”消费看上去很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4:45 信息时报

  为了圆自己的豪宅梦,为了成为有车族,越来越多人变成“负翁”、“负姐”一族。今年5月底,广东省政协委员陈奕标提交提案,建议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及个人财产登记申报制度,防止恶意逃债;且建立人格破产和复权制度,以示对债务人的惩罚,遏制假破产(见6月17日《信息时报》报道)。

  在外人眼中,“负翁”的大手笔消费看上去确实很美。这些“负翁”往往集中在城市,尤其是像广州、北京、上海、深圳等“移民”城市,他们的年龄多在25岁~40岁之间。由于大都拥有高学历、高收入及高职位,他们还被媒体称为“未来的精英”。根据一项调查表明,年轻人当中,有57%的人表示“敢用明天的钱”,48%的人不为自己成为“负翁”担忧。更有人说,“负翁”消费等于是给经济增加了一台发动机。

  然而,在我看来,“负翁”消费却等于给自己增加了一台碾压机。因为“负翁”们本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非常脆弱,如果出现大的经济动荡,他们的预期收入就会降低。这种恶性经济的冲击,必然导致“负翁”们还贷能力下降,触发大范围的拖欠还贷或无法还贷现象的产生。尤其是在银行调高贷款利率后,这群背负债务的“负翁”,势必要承受更沉重的利息负担。因此,健全国人信用的法律环境,为个人信用立法,加强风险管理,同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显得很有必要。

  其实,“负翁”们这种非理性的消费最终是害了自己。一般而言,贷款消费后,“负翁”们若不及时还款,就要罚息、交滞纳金,如果恶意对抗,可能还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负翁”们可能触及的另一条刑事高压线是恶意透支。现在信用卡已经成为“负翁”们的一大法宝,一旦超过限额,又不能及时还上欠款,就可能构成恶意透支。有鉴于此,政协委员建议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和个人财产登记申报制度,笔者认为并非打压“负翁”们超前消费之意,而是出于对社会信用机制发出的一个“信号”。

  超前的消费生活看上去很美,但借债就意味着被套牢。“负翁”们,要谨慎啊。(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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