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巷里发生血腥械斗 3名男子被砍2死1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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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7:25 中国新闻网 |
昨天下午4时许,十多名男子手持长刀等凶器,在北京朝阳区八里庄东里52号楼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追砍3名男子,一名男子被当场砍死,一名男子被砍成重伤送到医院后宣布死亡,另一名男子被砍伤后送至武警北京总队医院治疗。今天早上,记者连线了武警北京总队医院骨科,得知被砍伤的男子仍然在监测之中。 行凶者都是东北口音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现场,现场人头攒动。围观者说,两死一伤的男子都是租住在此的东北人,事件好像是因赌博产生纠纷。还有居民表示,前天晚上就有一些人来找这几个被砍的人,但是没有找到。记者看到,八里庄东里52号楼后面的小巷已被警戒线圈了起来,一名男子的尸体躺在巷子东端,周围遍布血迹,一辆灵车就停在他的旁边。 住在平房后面的赵大妈向记者回忆,4时许她出来遛弯,就见三四个男子站在巷子的西口儿,先从巷子里出来两三个人,后来从她面前又冲过去五六个人,那些人多穿黑色衣服,有的拿着大片刀,有的拿着棍子。“他们是开着两辆小轿车过来的,一辆是紫红色的,一辆是月白色的。”在52号楼西边修鞋的一位老大爷补充说。 4柄长刀扔在现场 很快,乘凉的赵大妈听见巷子里噼里啪啦地打了起来,还听到惨叫声。赵大妈说,“当时我看到有个男的就站在巷子东口那儿,挺黑挺瘦的,旁边有一个人搀着他,另一个人还用黑色的衣服包着他拽他,但是发现拽不动就走了,后来这个男的就慢慢躺在了地上,结果就死了。” 赵大妈说,砍人的时候,站在巷子西口的那三四个人一直没有动。砍完人后,巷子西口的三四个人对砍人的说:“你们打车走,我们坐车走。”有居民还看见,砍人者还将一柄大片刀扔在了平房上。 事后,警方在现场找到4把被丢弃的长刀,两把来自平房屋顶,一把来自平房后面的小巷,另一把来自社区44号楼前的一个垃圾箱。4把刀同一形状,刀长约1米,刀口极其锋利。 小区内血洒300米 记者发现从52号楼到41号楼大约300米的路上,散落着斑斑血迹。“当时还有两个男的直往41号楼那个方向跑,一个男的胳膊快给砍断了,胳膊上还嵌着刀,一边跑一边往外拔刀。”一位群众说,这两名男子跑到41号楼下时一下子躺在了椅子上。 记者看到,41号楼西边有一张绿色长椅,椅下明显有两大摊血迹,长椅上还搭着一块白色带花的布。记者辨认了一下,是一条睡裤。 昨晚8时,记者来到武警北京总队医院,急诊科接诊室大夫告诉记者,5时10分两名被砍伤男子送到医院后,其中一名在120拉上车的时候就已经死亡,他的左臂被砍得只连着皮了。大夫还介绍,另一名男子正在做缝合手术,暂时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这名男子姓名还不清楚,有秃顶的特征,他的右侧面部有10厘米的刀伤,左手掌为离断伤,血压极不稳定。” 警方说法 案件侦破后才能发布信息 这起械斗事件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恐慌,今天被媒体报道后,也引起了大多数市民的关注,但警方始终没有作出任何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值班人员表示,向跑口记者发布信息是他们的规定,而且警方的信息必须等案件侦破之后才能发布,否则不利于案件的侦破。该人士表示,警方最后一定会有一个对外口径来说明此事,但是需要等待案件的最后侦破。 公安局在向跑口记者负责的同时,是否也应对辖区群众的安全负责?对此社会学者表示,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公民理应享有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件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公民了解公共事务和与个人利益有关信息的权利。在不危及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信息及时公开是政府部门服务社会应该包含的内容,而尊重公众的知情权,首先应保障媒体在采集信息过程中的知情权。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于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