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教育收费措施: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订报订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9:17 东方网 |
东方网6月18日消息: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或实物赞助。昨天,市科教党委、市纠风办、市教委等单位联合召开“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发布了10大措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10大规范教育收费的措施包括,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报刊杂志、订购纯净水等;义务教育阶段的任何学校都不得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或实物赞助;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学校不得擅自扩大人数、降低分数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办学合作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严禁学校代为宣传社会力量举办的业余学校(班)或在校内张贴、发放有关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严禁学校在周一至周五的白天,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等。 作者:王辛杨玉红 (来源: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