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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杜宝良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2:01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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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杜宝良案”(图)
  昨天,杜宝良的律师在法院外展示《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新华社记者 张旭 摄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昨天,杜宝良状告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案正式被西城法院受理。

  昨天,杜宝良的律师王英从西城法院拿到了《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上面打印有如下文字:杜宝良:你诉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一案的起诉状……你的起诉基本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杜宝良请求法院确认西单交通队行政处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交纳的1.05万元罚款。其理由是:禁行标志属于无效标志;西单队对81次处罚没有出具处罚决定,没有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处罚有悖于执法原则和目的。

  另据王英介绍,杜宝良向交通队索赔3000元损失一案也已经在西城法院立案。对话杜宝良卖自己的菜 官司交给律师

  记者:第一眼看到处罚通知什么感觉?

  杜宝良:当时都蒙了,接受不了,但也挺无奈。

  记者:相信自己违章这么多次吗?

  杜宝良:相信。那上面地点、时间都有,就是真武庙头条西口。

  记者:现在还走那个路口吗,还是绕道走?

  杜宝良:不走那个有监视器的路口了,换另一条路走,也不远。

  记者:一万多元的罚款都是你自己出的吗?

  杜宝良:我哪有钱啊,借了8000多元。打赢官司就能把钱要回来。

  记者:法院已经立案了,你现在在忙这个案子吗?

  杜宝良:跟以前一样,还在菜市场卖菜。我从没打过官司,官司的事情都交给律师了。需要我到场的时候,律师会告诉我的。

  记者:对打赢官司有信心吗?

  杜宝良:那么多人帮助我,尤其是为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我也开始知道一些法律知识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了。对于这件案子的结果还是有信心的。杜宝良事件回放

  今年5月23日,在京卖菜的杜宝良偶尔查询得知,自己于2004年7月20日至2005年5月23日在驾车运货时,在真武庙头条西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被罚款1.05万元。此前,从未有交管部门告知他曾被查出违法。

  今年6月1日,杜宝良前往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了巨额罚款。北京交管部门随后向媒体披露杜宝良接受处罚的事情。

  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单志刚就“杜宝良事件”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市局将整改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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