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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主任侵吞征地补偿款5.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2:49 东南早报

  把承包地报成责任田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通讯员刘德英)利用村民赋予的权力,集美区井城村主任陈建忠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5.6万余元,最终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初,在群众举报下,集美区纪委、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井城村村委会主任进行调查,一起儿子利用职务之便,与父亲合谋合演、侵吞征地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2003年,位于集美区灌口镇的厦门市机电工业园区为建设配套设施———灌新路工程,征用到井城村第四组的土地。该村主任陈建忠的父亲为了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在丈量确认各家被征地面积时,把自己向村委会承包的1.51亩水田报为自家责任田。陈建忠在得知父亲的举动后,不但没有制止其父的行为,反而同意了其父的说法。

  2004年1月,陈建忠签批该笔征地补偿款,并将这1.51亩水田的劳力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共计6万余元领走,存入其个人开设在一金融机构的账户。

  通过虚报冒领的手段,陈氏父子非法占有了本应属于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费56742.92元。

  事情暴露后,陈氏父子于2004年8月把非法占有的款项退还给村委会。

  集美区纪委将此案通报全区,并以此为反面教材,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与此同时,集美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结合当前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出台一系列举措,防止“征用一块土地,倒下一个干部”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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