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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啤酒就爆炸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2:49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通讯员胡里)家住厦门金尚小区的林女士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刚买的一瓶啤酒会突然发生爆炸,飞出的玻璃碎片将她手指的一根血管割断。

  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林女士还是没能得到其索赔的2300元。昨日,工商人员宣布终止调解。

  据了解,6月11日上午9时许,林女士到金尚小区的日日佳超市购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一瓶啤酒,并用塑料袋装在一起。随后,她到自已家的信箱里去取报纸,就把袋子放在了地上,可当她取完报纸,拎起袋子往家走时,啤酒瓶却突然爆炸了。

  最近几天,林女士的丈夫替她几次向啤酒的生产厂家提出索赔要求,但均未得到厂家的明确答复。与此同时,接到投诉的湖里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也约投诉双方一起进行调解处理。

  工商人员认为,林女士购买啤酒而被炸伤,厂家理应作出赔偿。但厂家代表始终认为,啤酒并没有质量问题,啤酒会发生爆炸,是由于天气热,地表温度高,林女士把啤酒放在地上受热膨胀而引起的。工商人员认为,林女士将啤酒放在地上一会儿,啤酒就发生爆炸,恰恰是啤酒有安全质量问题,很可能是充气量过多。

  昨日,厂方代表向工商部门表示,愿意对林女士被炸伤一事作出赔偿,但他们最高只能赔偿500元钱。林女士的丈夫对此表示,他们要求包括医药费、手指整容费及误工费,总计2300元的赔偿要求。但厂方面代表坚持,只能赔500元。在双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情况下,工商人员只好终止调解,并建议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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