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一起特殊离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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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7:0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审理期间妻子突然患了绝症。为让离婚后的妻子有钱治病,他放弃了全部财产。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成功的调解了一起离婚案。 年近60岁陈某是该市一大型企业退休干部,比他小3岁的前妻史某,退休前是某国有公司会计。30年前,他俩经人介绍而结合。婚后不久,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孩子出生后,这种争吵不但没少,反而越演越烈,几乎天天“开战”。为避免见面就吵,陈某一到下班便在外面耗到半夜才回家。陈某说,结婚30年,他有20年是在客厅睡的。 几年前,他们惟一的孩子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这时,陈某向妻子提出离婚。但因儿子阻挠,婚没离成。今年春节,夫妻再次争吵时,陈失手将妻子的腿打伤,并单独在外居住。春节过后,陈再次到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时,双方对离婚不持异议。但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却互不相让。法院多次调解都没能成功。 几天后,听说妻子在医院检查出患了肺癌,陈某连忙到医院看望。但妻子的娘家人却不让他探望。一天晚上,陈再次溜进病房时,被妻子的娘家人发现,把他轰出病房。当晚,陈某没有离开,而是在医院转了整整一夜。第二天,陈某从医生那儿听说妻子的病还有治愈希望,但需要一笔高额治疗费时,他立即找到主审此案的民一庭法官吴南燕,要求放弃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条件是,他所放弃的财产,除房子外,法官要帮他将物品变卖成钱,与现金一起,交给妻子治病。闻听此事,吴法官立即与同事一起,到史某的病房开庭,并很快帮助他们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几天后,法院帮陈某把原本属于他的物品卖成钱,送到了史某的手中。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9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