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公款打水漂贪污或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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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8:44 南方都市报 |
60万公款打水漂贪污或失职? 一国企老总借出巨款收不回被控贪污,法院认为其没占有公款判为失职罪 本报讯(记者陈学斌 通讯员黎开颖)深圳一国有公司老总将公司60万元借给三家公司,但三公司无法如期还款,检察机关指控该老总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龙岗区法院审理后认定为失职罪。 深圳龙岗区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至1998年,邓某担任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下属深圳市宝冶电工材料公司总经理期间,擅自将公司60万元借给深圳添×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由于这三家公司无法如期还款,邓某授意财务人员用公司的账外利润将上述借款填平,使之无法在公司财务上显示出来。公诉机关认为,邓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被告辩护人认为,邓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公司款项,其行为应以失职罪定性。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19日,检察机关对邓某立案侦查后,邓某已退回30万元款项。 日前,龙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邓某犯贪污罪,但经查,邓某作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决策人,不经过认真调查和分析研究,便将公司资金借给其他公司,借款单位拖欠不还时未采取有力补救措施,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定罪量刑。被告人没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目的,实际上也没有占有公司款项,故不宜以贪污罪归罪。因此,判邓某犯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