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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历史性放宽户口政策 超生及非婚生子可入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9:3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历年来出生的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入户的子女,按照本人自愿随父随母的规定,凭《出生医疗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等,可申报入户。

  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公布6项户口迁移便民新政策,意味着被市民俗称为“黑娃”的户口问题可以解决了。

  同时,新规定放宽了投靠入户政策,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今后,对农村居民申请迁往该市主城区和远郊区县政府所在地街(镇)以及城镇规划开发区的农村配偶共同居住的,只要本人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年龄和结婚时间的限制。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入户。其中退休投靠子女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限制,只要实际居住,均可办理户口迁移。在主城区之间(“农迁农”除外)和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街、镇入户的,同样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的限制,只要实际居住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解决随父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新生婴儿入户,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

  新政策赋予大中专毕业生更多的迁户选择。新生入学时,户口也可自主选择迁或不迁,农村居民户口学生入学时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可自由迁移。毕业生已就业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迁入实际居住地入户;就业单位有集体户的,可直接申请迁入其单位集体户入户;毕业生在渝有直系亲属的,可申请投靠直系亲属处入户。

  不具备上述迁移户口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在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及学校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区、县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也可申请投靠在渝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亲属处入户。中专毕业生可申请在学校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区、县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也可申请在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入户;技工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在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入户。

  科技人才享受“来去自由”的政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留学回国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记者田文生)来源:中国青年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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