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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生委推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2:51 扬子晚报

  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省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欢迎。

  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从制度上推进“群众满意工程”建设。对我省实行计划生育、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经死亡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已经超过规定年龄的,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直到奖励扶助对象亡故为止。2005年的奖励扶助对象有187541人,扶助资金总计11252多万元。国家计生委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计划在全国计生系统推广。

  该单位还在全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志愿者“零距离”服务行动,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群众满意度。省计生委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直接服务:一是宣传教育服务。二是生产就业服务,如,对经济困难而有劳动能力的家庭,通过“妇女发展项目”,开展结对帮扶、项目帮扶、就业帮扶、联营帮扶服务,使这些家庭尽快摆脱贫困。三是生活服务,如,对失去劳动能力或有生活困难的计生家庭,利用计划生育公益金,对他们给予生活救助,提供家务帮助等。四是亲情服务,对失去子女或没有子女的家庭,经常或定期上门探视,给予情感慰藉,送上亲情和爱心。五是对空巢家庭实行尊老服务。六是健康服务。对多病、体弱者,帮助其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社会性医疗保险,使其及时就医用药,尽快恢复健康。南京、无锡等市开展的计生优质服务和志愿者“零距离”一对一帮扶活动,受到公众的好评。(沈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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