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表示会议展览中心扩建建议仍待进一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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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3:3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香港六月十八日电会议展览中心是香港新标志性建筑。特区政府发言人十八日表示,政府支持有关贸易发展局扩建会展中心第一期与第二期之间的中庭通道建议,但有关建议仍须经过指定的程序和获得所需的批准,始可落实。 贸发局较早时向政府提交扩建的建议,该建议将可提供额外一万九千四百平方米的展览面积,以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亚洲主要会议及展览中心的竞争力。 政府发言人表示,虽然政府已对建议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但贸发局必须取得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准,以及符合有关法例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经修订的《城市规划条例》,规划申请必须予以刊登,供市民查阅和提出意见。在审议申请时,城市规划委员会将考虑所收到的意见。 贸发局已于今年一月向共建维港委员会介绍有关建议,并会继续就此与该委员会及其辖下的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检讨小组委员会保持沟通。 发言人又指出,就《保护海港条例》而言,会展中心扩建中庭通道建议拟进行的工程应不构成填海工程。但在进行部分工程时,贸发局须遵照《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条例》的规定,以及所有有关法例的要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