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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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4:00 新民晚报 |
“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 记者上午从市公安局获得最新消息:6月16日从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脱逃的22名在押人员,已有11人被抓捕归案,2人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潘高峰特约通讯员忻文轲)记者今天上午9时从市公安局获得最新消息:6月16日从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脱逃的22名在押人员中,已有11人被抓捕归案,2人投案自首,还有9人在逃。 数千警力布下天罗地网 “6·16”集体脱逃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数千警力和治安力量迅速展开缉捕行动,数十分钟内,全市车站、码头、出入市境道口、内(外)环线上下匝道等分别加强了警戒和查堵力度。 据介绍,这些不法人员绝大多数是因偷盗自行车被治安拘留的,基本上是年轻人。很快,他们的详细资料和照片通过广播、协查等方式,广泛发往社区、饭店、旅馆、出租车公司。无形的法网在刹那间织就。与此同时,警方深入社区调查走访,耐心细致地做脱逃人员家属的工作,希望他们规劝脱逃人员投案自首。 案发后一小时:脱逃人员黄某便在颛桥镇光辉村被设卡盘查的公安民警抓获。 当晚:另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文亮、王国彬、朱浩杰和李井雷合乘一辆出租车惊慌出逃,后发现周围有警方设卡,便分两路逃窜。 6月17日上午10时许:朱浩杰和李井雷在逃亡嘉定的途中落入法网。 昨天中午12时40分:在江苏警方和南京铁路公安处的大力协助下,惊魂甫定的郑文亮和王国彬在南京铁路西站束手就擒。 两名脱逃人员投案自首 慑于警方威力,两名脱逃人员陈某和曾某昨天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理。 昨天上午10时30分:一名青年男子鼓足勇气,走进闵行公安分局莘光派出所:“我是从治安拘留所脱逃的陈某,现来投案自首。” 陈某今年18岁,前不久因偷窃自行车被处治安拘留15天。6月16日晚,陈某和3名同伙一起从拘留所往七宝方向逃跑,见前方民警查堵严密,他和同伙分了手。当晚,陈某根本没敢睡觉。17日,他偷偷摸摸找到亲戚,知道民警已来做过亲戚工作。后在亲戚的教育和政策感召下,陈某下决心投案自首。 在派出所,陈某如释重负道:“这下我总算心定了,这两天担惊受怕,精神高度紧张,到处都是警察,好像随时都会被抓住。我奉劝在逃的其他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只有尽快投案自首才能争取宽大处理。” 昨天下午:另一脱逃人员曾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曾父说:“逃是逃不掉的,孩子还年轻,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 4名主犯已被刑事拘留 截至发稿时:22名脱逃人员中已有13人归案。郑文亮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规劝依然在逃的不法人员:法网无边,回头是岸,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警方同时希望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10。对隐匿、包庇脱逃人员,知情不报者,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在中国,在押人员脱逃属于犯罪行为。中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虽然中国的立法中没有“袭警”的专门罪名,但是这些脱逃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