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5:35 东方网 |
东方网6月19日消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上海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解放日报等媒体上全文公布该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市民可将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200003,电子信箱fgw@spcsc.sh.cn;市民也可以通过电话反映意见,电话号码63273357(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征求意见日期为2005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作者:程贤淑 (来源: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