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厦门岛内最低月工资提高到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02:3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公布了该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岛内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600元。

  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集美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

  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厦门市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6.5元;集美区、海沧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6元;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5.5元。

  目前,岛内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5.9元。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